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新规,进一步提升全院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4月16日,我院组织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专题学习。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安全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月12日,国家医保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细则》涵盖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聚焦打击欺诈骗保、强化智能监管、衔接支付改革与完善信用体系。会议围绕新规落地后的政策要求与监管趋势开展专项培训,全面压实医保合规管理责任。
培训会上,医保价格科副主任辛金展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6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结果进行系统讲解,重点讲解了医保经办机构的协议管理职责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裁量基准,紧扣医保基金监管核心工作,聚焦实操性与专业性,提醒全院医务人员时刻绷紧纪律与规矩之弦,严防同类问题发生。

杨智勇副院长在会议总结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医保基金监管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将医保合规管理作为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细;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各项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和收费行为,主动适应智能监管、飞行检查等新常态;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推动医保基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高效。他强调,全院干部职工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提升医保政策执行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贡献力量。
此次会议内容务实、指导性强,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服务行为,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为构建全流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体系、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将持续强化医保合规管理,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医保管理质效,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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