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刻: >>>欢迎访问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信息内容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信息 - 院务公开 - 院务动态
【转载】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会:加强孕产妇婴幼儿的防护
发布时间:2020.02.02    新闻来源: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今天(2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了最新疫情报告,并邀请相关专家就疫情防控中的孕产妇和儿童防护介绍了情况 。

据专家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儿童要尽量减少去人口密集的场所和不通风的空间。但如果儿童患有慢性病,是否就诊需和主治医生沟通后再做决定。同时如需进行疫苗接种,建议单独预约、分散接种。

专家介绍,孕产妇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随着孕周的增加,可能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危险,因此建议28周以后的孕晚期的孕产妇一定按照医生的建议到医疗机构就诊。

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于疑似和确诊的孕产妇,应当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当前各地也正在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指定一些具备产科、新生儿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疾病诊治和安全助产服务,来共同保障母婴安全。


点击查看详情

 

   下一篇: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就诊告知书 2020.02.02
   上一篇:  专科医院妇儿多、成人发热去定点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竭诚为广大孕产妇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2020.01.28
最近更新  
   【公告】青海省妇幼保健院院内询价公告 2025.02.11
   青海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推进 2018.04.28
   【榜样】凝心聚力 守职尽责——记青海省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先进科室医务科 2021.01.29
   【世界手卫生日】你我共行动 洗手促健康 2024.04.23
   省妇幼保健院成功实施首例腹腔镜腹膜代阴道成形手术 2018.07.26
   【课堂预告】生命之光大讲堂开课啦(九月期) 2023.08.29
   【专家介绍】副主任医师-钟元梅 2020.01.17
   【动态】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慰问省妇保院核酸采样工作人员 2021.11.18
 
专家简介 更多>>   
 
网站首页  |    |  招贤纳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5-2025  www.qhsfybjy.cn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    电话:0971-3681111   传真:   E-mail:   青ICP备:19001004号        青公网安备:63010502000627号
扫码关注